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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司法鉴定“国家队”:专家呼吁立法解决司法鉴定“九龙治

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技术人员使用自动化DNA提取工作站进行DNA提取。(人民视觉/图)

在法庭上,一份鉴定意见常常能决定一笔千百万的股权归属、一个人能否获得自由,甚至一条命该不该留。

鉴定人在古罗马法谚中被誉为“事实的法官”,他们是尸体、血液和笔迹等“沉默证人”的翻译者。在现代司法中,他们也是辅助法官解决案件专门性问题的技术人员。

然而,近年随着“天价鉴定费”“黄牛寄生司法鉴定”“亲子鉴定造假”等事件曝光,司法鉴定不时受到质疑。面对现实问题,司法部门也在不断“打补丁”。

一份又一份部门章程出台后,2022年6月,司法部建立了由183名专家组成的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意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专家们都有十年以上司法鉴定经验,并参与过相关标准文件的起草工作。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化解司法鉴定领域中的顽疾?

“黄静案”专家入库

方邡是文书检验领域的“老资格”,曾在安徽省公安厅做了三十多年文检工作。

他有个接近1500人的文检交流群。得闲时,方邡就爱在群里讲案子,给大家出题。2022年10月的一天,他在群里发了个印章图,问大家这是什么材质的章,牛角章、橡皮章、铜章还是木头章?结果没人说得对,他不高兴。“其实很简单,这个章凹了一块,那不就是铜章吗?其他什么章能摔得凹进去?”他反问记者。

方邡本人对入选专家库并没有感到意外。他过去常被公安部叫去给人培训,参与起草过两项物证检验方法的行业标准,还研发过不少检验设备。他研发的朱墨时序仪,能通过激光激发印油荧光的原理,将印油与无荧光的字迹显著区分开,彻底解决印章和字迹“孰先孰后”的技术难题。

和他一同出现在名单上的“国家队”专家大多来自部委、高校和医院,多有编写行业教材、主持科研课题等经历,一些来自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专家则大多有着省级及以上政法单位的工作经验。

和专家库名单同日公布的《司法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提出,司法鉴定人及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司法鉴定相关工作十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方邡认为,要成为专家,培训、天赋和经验缺一不可。经验,则需鉴定人通过案件不断积累。南方周末梳理发现,专家库成员大多参与过重大案件的鉴定工作。

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何颂跃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医处处长。在最高院机构改革时期,他参与组建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司法鉴定中心。

2003年2月,“女教师黄静裸死案”发生。黄静的死亡是因自身疾病,还是系男友导致,当地公安部门鉴定人和外地鉴定专家先后做了5次尸检,多份鉴定意见相互“打架”。

最后,器官标本丢失,黄静的死因还没有定论。围绕此案的司法鉴定能影响判决,决定嫌疑人是否构罪。

2023年65岁的何颂跃,彼时为最高法司法鉴定室主任,受一审法院委托,他带领团队作出了最后一份鉴定意见,并被法院采纳,了结此案。

比何颂跃年长一岁的李生斌,是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博导、法医学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参与数千起大案疑案侦破鉴定。

2006年,陕西汉阴发生一起10人遇害的特大杀人案。据媒体报道,在侦查期间,李生斌团队就凭一个烟头,通过DNA鉴定分析,帮助公安机关排除了多个嫌疑人,锁定凶手。

全国专家库中,像李生斌这样的技术型专家有173人,属技术咨询类的,占了大头。此外,司法部还遴选了一批非技术出身专家,设立决策咨询库。

办法也提到,必要时,同一名专家可同时被推荐到技术咨询类和决策咨询类分库。由于存在“交叉”,决策咨询类分库共82人,并不是10人,决策咨询类分库下设政策研究、准入评审、质量管理与行业监管三个子库。

何颂跃、李生斌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专家,主要是对人体的受伤或死亡等情况做出判断。除了法医类外,司法鉴定类还包括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这三类,全国专家库据此分类,并在每个类别下设不同专业组,侧重于遴选技术性专家。

2022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健康卫生服务展馆内医学司法鉴定服务展览。(人民视觉/图)

先地方,后全国

建立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的呼声,在司法部2020年11月发布的一份意见(司发〔2020〕1号)里有所体现。其中提到,要组建地方和全国专家库,发挥专家在评审准入、质量管理、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在全国专家库建立之前,北京、四川、陕西等多个省份已组建地方专家库。2021年,在一份规范性文件中,司法部再提要在全国择优遴选司法鉴定专家,组建国家级司法鉴定专家库,并依托其成立全国司法鉴定专家评审委员会。

南方周末梳理发现,地方司法鉴定专家的主要作用在于,协助司法部门对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开展评审准入和考核工作,以及协助检察或审判机关参与疑难案件的论证。

而全国专家库的成员构成更丰富,其不同的背景和经验兼顾了实务与理论、技术与政策,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的话讲,就是“既有懂技术的人,亦有研究政策的人”,更有助于辅助司法鉴定的管理。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副所长王元凤看来,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更像是“润滑剂”,能辅助司法部门对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管理。

“法律法规在衔接过程当中难免有漏洞和空隙,那么专家库可以在漏洞和空隙中发挥作用。”王元凤认为,很多围绕司法鉴定活动产生的争议,根植于鉴定意见无法同时满足诉讼双方的需求。

“表面看起来是程序性问题的纠纷,但实际上都是直指鉴定意见本身,目前我们各种体系的管理真正缺少的是评判鉴定意见是否有问题的环节。”王元凤分析称,一般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缺乏技术性问题的判别能力,而成立“国家队”相当于为每个领域构建了专家评审团队,就能对鉴定意见的核心技术性问题予以判别。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告诉南方周末,全国专家库设立一个月后就开始运转。

2022年7月,河北一司法鉴定机构主任遭到投诉。郭华与全国专家库成员何颂跃、邓振华受河北省司法鉴定协会委托,对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结果进行研判。3位专家通过调卷审阅、现场询问、鉴定文书审查等方式,对当事人从鉴定程序到鉴定结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析,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此外,作为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的示范,全国专家库有助于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水平提升。

全国专家库成立4个月后,司法部组织专家库成员开展有关环境损害鉴定的全国范围培训。王元凤也受邀到多所机构、学校去讲解微量物证技术与方法。

王元凤举了个例子,“就像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一直牵头开展酒驾醉驾检测项目培训,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们国内人员在酒驾醉驾检测上技术能力有显著的提升。”

她表示,任何一个技术团队的发展都需要时间的沉淀。经过一期期从中央到地方的培训后,行业整体水平得到提升,让技术性问题曝光,减少技术盲区滋生的腐败。

最重要的是,由于司法鉴定既是科学实证活动,也是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所以司法鉴定的规范既要因诉讼法等法律变化而调整,同时亦遵循行政管理和技术规范。

而全国专家库恰恰吸纳了一批非技术出身的司法鉴定政策研究者、诉讼法学学者等进入决策咨询分库。

有过不少要案辩护经验的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就是其中一员。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库成员表示,顾永忠经常从证据法学和刑事辩护的角度提供意见,专家们的观点也常常发生碰撞。

在某次会议上,顾永忠批评鉴定人不出庭,“我们作为鉴定人反驳了他,现在鉴定人在民事案件中基本是百分百出庭。”前述人士期待着全国专家库能搭建不同背景专家的交流平台,“专家之间还是需要经常交流,才能澄清一些误解”。

组建全国专家库的同时,司法部也制定了《司法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专家聘期为5年,可以连续聘任,还规定了入库专家的8项工作职责。排在第一的便是为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修订提出意见建议。

方邡提到,在文件鉴定领域存在乱象,按照现有的技术和水平,几乎无法确定笔迹形成时间,更难给出绝对的鉴定意见,但有一批社会鉴定机构自称能做,以此牟利,“因为缺乏管理和惩戒措施,也没法治理”,但入选国家库后,再有类似情况就可以通过入库的专家论证建立规范,从而让这些机构“无法得逞”。

立法能改“多头管理”?

借全国专家库成立契机,亦有专家再提司法鉴定立法之必要。

郭华就认为,近几年出现的“天价鉴定费”“重复鉴定”和“亲子鉴定”等鉴定乱象,并非司法鉴定本身有问题,是这领域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问题解决机制,“就像假冒伪劣商品能进入市场,不是市场有问题,而市场规范有问题,而解决乱象和制度衔接等问题,必须靠立法。”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开启了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至今已过17年。王元凤、郭华等人一致认为,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业已形成,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制度也相对完善。

然而,近十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分别针对司法鉴定涉诉部分、专家辅助人制度和司法鉴定监管等方面密集出台部门规章制度,再现“九龙治水”局面。有鉴定人反映,在实践中时有遇见“政策打架”的情形。

王元凤告诉南方周末,她发现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最高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对于委托司法鉴定事项存在矛盾。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然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四十八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规定意味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受理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事项。然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表明,司法鉴定机构不应受理一方当事人个人委托的鉴定事项,在鉴定机构能否受理一方当事人委托事项方面,二者存在矛盾。”王元凤表示。

全国专家库决策咨询类分库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长期研究司法鉴定制度,据其分析,目前中国司法鉴定主要存在三大矛盾。

其一就是多头管理。根据2005年的决定,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再设立鉴定机构,侦查机关可以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但不得面向社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鉴定管理部门,负责登记造册。但在实践中,司法行政机关只是登记审查,而法院则从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名册中挑选,自设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另立“册中册”,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实质上的管理。

其二在于,市场环境中的司法鉴定机构公益属性未能获得保障,必须面对生存压力,所以会出现“天价鉴定费”“鉴定黄牛”“金钱鉴定”等问题。

第三个矛盾则在于法院对鉴定意见采信率高,甚至“以鉴代审”,但另一方面又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信任。

在郭华看来,只有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才能解决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性问题和结构性障碍。同时,通过立法来提高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门槛,才能促进鉴定体系化和鉴定能力的专业化。

郭华告诉南方周末,司法鉴定迟迟未能立法,一方面是因司法鉴定群体小众,研究者偏少,反映的问题不尖锐,受到的关注度依然不高;另一方面在于司法鉴定涉及公检法司职权划分,“在行政管理上,鉴定机构有公安部门登记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检察院登记的。在诉讼过程中,法院还要对它进行诉讼管理,立法如何重新配置4个部门的司法鉴定管理权限,分歧较大。”

面对目前的局面,“我们没有一套完整的较为科学的解决问题机制。”郭华说。

近些年,对司法鉴定进行立法的呼声不绝于耳。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对司法鉴定进行专门立法。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阎建国也向全国人大提交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法的建议。

不过,前述匿名人士却对立法持反对意见。他认为目前制定司法鉴定法的时机尚不成熟,“社会现实处在急剧变化之中,而一部法律的制定需要社会处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司法鉴定出现的)很多问题是无法预测的,也无法出台稳定的制度和措施去规范。”

他觉得,行业的发展,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积淀。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陈朵朵